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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假天數怎麼算?可以請幾天?

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50 條規定,女性勞工依妊娠週數不同,可請以下天數的產假:

情況 產假天數 備註
分娩(含早產) 8 週(56 天) 含例假日及休息日,不另扣除
妊娠 3 個月以上流產 4 週(28 天) 需醫療院所證明
妊娠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 1 週(7 天) 需醫療院所證明
妊娠未滿 2 個月流產 5 天 需醫療院所證明

注意事項:

產假薪水怎麼算?

產假期間的薪資依年資而不同,由雇主負擔:

任職期間 薪資給付 法源
受僱滿 6 個月以上 全薪(工資照給) 勞基法第 50 條
受僱未滿 6 個月 半薪(工資減半發給) 勞基法第 50 條

重點說明:

公務人員差異: 公務人員產假期間一律全薪(不分年資),詳見下方公務人員比較段落。

陪產假(陪產檢及陪產假)幾天?

自 2024 年起,陪產檢及陪產假正式調整為 7 天(原為 5 天):

舉例說明:

假設配偶於 4 月 15 日分娩,則陪產假可在 4 月 8 日至 4 月 22 日的 15 天期間內,選擇其中 7 天請休。可以選擇分娩前請 2 天、分娩後請 5 天,彈性安排。

小提醒: 陪產假與產檢假是不同假別。配偶懷孕期間另有產檢假 7 天(薪資照給),可陪同產檢時分次請假。

安胎假怎麼請?

懷孕期間如果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,可以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請安胎休養假:

請假規定:

薪資與給付:

期間 薪資情況
前 30 天 半薪(由雇主給付)
第 31 天起 無薪(但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)

申請流程:

  1. 就醫取得醫師「需安胎休養」之診斷證明書
  2. 向雇主提出安胎休養假申請
  3. 如有住院,第 4 天起可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

勞保生育給付怎麼申請?可以領多少?

勞保生育給付是勞保提供的一次性給付,與產假薪資可以同時請領、互不影響

給付金額計算:

按被保險人分娩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x 2 個月計算。

情境 計算方式 範例金額
單胞胎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2 45,800 x 2 = 91,600 元
雙胞胎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4 45,800 x 4 = 183,200 元
三胞胎 平均月投保薪資 x 6 45,800 x 6 = 274,800 元

請領資格:

請求時效: 自分娩之日起 5 年內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給付。

申請方式:

  1. 線上申請: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,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申辦。
  2. 郵寄申請: 填寫「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」,連同出生證明書寄至勞保局。
  3. 臨櫃申請: 攜帶身分證、存摺影本及出生證明,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辦理。

所需文件: 生育給付申請書、嬰兒出生證明書(或死產證明書)。若已完成出生登記,可免附出生證明書。

產假和育嬰留停怎麼銜接?

產假結束後,可以接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完整的時間軸如下:

分娩
 │
 ├─ 產假 8 週(56 天)─── 雇主給付全薪
 │
 ├─ 育嬰留職停薪(最長 2 年,至子女滿 3 歲前)
 │   ├─ 前 6 個月:可領育嬰留停津貼(投保薪資 80%)
 │   └─ 第 7 個月起:無薪,但勞保可選擇續保
 │
 └─ 復職 ─── 雇主應安排回任原職或同等職務

育嬰留職停薪重點:

銜接建議:

公務人員 vs 勞工產假有什麼不同?

公務人員與一般勞工的產假規定在天數、薪資及法源上有明顯差異:

比較項目 一般勞工 公務人員
分娩產假 56 天(8 週) 42 天(6 週)
流產假(3 個月以上) 28 天 21 天
產假薪資 滿 6 個月全薪、未滿半薪 一律全薪(不分年資)
陪產假 7 天 7 天
產檢假 7 天 7 天
育嬰留停津貼 投保薪資 80%(6 個月) 本俸 80%(6 個月)
法源 勞基法、性平法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
流產假(2-3 個月) 7 天 14 天
流產假(未滿 2 個月) 5 天 5 天

主要差異說明:

產假期間被資遣怎麼辦?

依法律規定,勞工在產假期間受到嚴格的就業保障:

法律保障:

如果雇主違法資遣:

  1. 蒐集證據: 保留資遣通知書、對話記錄、薪資單等相關文件。
  2. 向勞工局申訴: 向公司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(處)提出申訴,申請勞資爭議調解。
  3. 勞動檢查: 勞工局可對雇主實施勞動檢查,違反者可處 9 萬至 45 萬元 罰鍰。
  4. 法律救濟: 若調解不成,可向法院提起「確認僱傭關係存在」之訴訟,要求復職及補發薪資。

延伸保障:

免費法律資源:

常見問題

Q1:產假薪水怎麼算?公司只給底薪合理嗎? A:依《勞基法》第 50 條,產假期間雇主應按「原領工資」給付,包含底薪及經常性給與的津貼(如伙食津貼、職務加給等)。若公司只給底薪而扣除固定津貼,屬於違法,可向勞工局申訴。但非經常性獎金(如年終獎金、績效獎金)不包含在內。任職未滿 6 個月者為半薪。

Q2:剖腹產可以多請假嗎? A:法定產假天數不因自然產或剖腹產而不同,一律為 8 週(56 天)。但剖腹產屬於手術,若醫師認為需要額外休養,可以另外開立診斷證明,以「普通傷病假」或「住院傷病假」名義請假。傷病假前 30 天半薪,之後無薪但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。實務上建議與雇主協商,許多公司會通融額外 1~2 週。

Q3:流產有產假嗎?需要什麼證明? A:有的。依妊娠週數不同,流產假天數為:滿 3 個月以上流產 28 天、2~3 個月流產 7 天、未滿 2 個月流產 5 天。需要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,載明妊娠週數與流產事實。薪資給付標準同一般產假(滿 6 個月全薪、未滿半薪)。雇主不得拒絕,也不得因流產請假而給予不利處分。

Q4:安胎假算什麼假?薪水怎麼算? A:安胎假歸屬於「住院傷病假」,需要醫師開立「需安胎休養」的診斷證明。前 30 天由雇主給付半薪,第 31 天起無薪,但若有住院可從第 4 天起申請勞保傷病給付(投保薪資的 50%)。安胎假最長可請 1 年(住院傷病假額度),加上普通傷病假 30 天,合計最長 2 年。安胎假期間雇主不得解僱勞工。

延伸閱讀

產假天數計算器

產假天數
56
8 週(含例假日)
薪資給付
全薪(工資照給)
受僱滿 6 個月,產假期間雇主應照給全薪
相關權益提醒
配偶可請陪產假 7 天(薪資照給),於分娩日前後 15 天內彈性請休。
產假結束後可銜接育嬰留職停薪(最長 2 年),前 6 個月可領投保薪資 80% 的津貼。
別忘了申請勞保生育給付(2 個月投保薪資),與產假薪資互不影響,可同時請領。
產假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,違反者可處 9~45 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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